5月14日,巢湖市博物馆内,一束暖光落在我身上,前来回访的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方小敏和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张鹤亭缓步而来、驻足凝眸。而我——一面唐代菱形花鸟纹铜镜,亦回望着他们。23天前,在他们的努力下,我完成权属交接,正式入住巢湖市博物馆。
我是一面唐代菱形花鸟纹铜镜,是唐代铜镜工艺的典型代表。我突破传统圆镜规制,整体呈八出菱花形制?,线条婉转流畅、器型温润雅致。镜背中央设半圆镜钮,以浮雕技法雕琢花鸟纹饰,灵鸟振翅、花枝环绕,灵动鲜活、栩栩如生,尽显唐代“雀绕花枝”的经典审美范式。
悠悠千载,我静静蛰伏在巢湖田埂的淤泥之下,封存着一段唐代记忆,守护着一方文脉。可纯粹的静谧,终被世俗的贪婪彻底打破。
2020年至2024年间,民间“挖宝热”暗流涌动,受逐利心态的蛊惑,巢湖市人袁某某漠视法律法规,单独或伙同同乡张某某,利用金属探测仪、铁锹等物,以挖黄鳝为由,在巢湖多地,秘密盗挖铜钱、铜镜、青铜器等地下文物。
沉睡千年的我,在这场野蛮盗掘中被粗暴挖出。重见天日的不是文明之光,而是流离与伤痕。
脱离原生地层,我彻底失去了考古研究的完整价值。粗糙的盗挖方式令我镜体沾染淤泥,千年积淀的历史信息遭到不可逆破坏。更令人痛心的是,被盗掘后,我差点流入非法流通渠道,唐代瑰宝就此险些散落。
文物无言,法治有声。我颠沛的命运,终因司法利剑而扭转。非法盗挖、交易文物的违法行为被群众举报,巢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循线深挖、缜密侦查,全面梳理案件线索、固定违法证据,严厉打击此次盗掘古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这是巢湖市侦破的首起私自盗挖文物刑事案件。”办案民警张鹤亭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4年1月,涉案人员袁某某、张某某相继落网;时隔3个月,参与同类盗掘文物勾当的靳某某也被成功抓获。
案件侦破后,我与数千枚古铜钱、一把青铜剑、多件铜器等被盗文物一同被依法扣押,暂存于巢湖市公安局涉案财物保管中心。相较于阴暗潮湿的非法藏匿之地,这里安稳洁净,却终究不是我千年文脉的最终归宿。
此后,巢湖市公安局委托省文物鉴定站对我和同伴的时代、价值等进行鉴定。我属于三级文物,同伴们是一般文物。
2025年5月,袁某某和张某某被巢湖市人民法院一审作出有罪判决。同年7月,靳某某也被巢湖市人民法院一审作出有罪判决。
宣判生效后,办案民警郑宜飞、张鹤亭始终心系涉案文物的归属与保护,全力为我们的归途奔走。2025年9月,为妥善处置大批量涉案古文物,二人在文物部门支持下,积极办理文物认定、权属移交、馆藏保护等相关事宜。因涉案文物数量繁多、年代久远,双方审核流程严谨审慎。
“几千件文物,每一件的定级和权属都必须依法走完流程,不能有半点马虎。”张鹤亭说。
与此同时,来自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方小敏在对涉案财物处置进行梳理时,也发现了我和同伴的处置困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只是临时保管地,文物应该有更好的归宿。”方小敏说。
他积极作为,协助公安机关多方查阅法律法规、梳理政策依据,为我和同伴的合法归馆、文脉有序传承筑牢坚实的制度根基。
历经8个月跨部门通力协调,今年4月21日,我终于迎来了重生的时刻。在公安、检察、文物等部门的联动协作下,所有移交流程全部办结,我正式完成权属移交,顺利回归巢湖市博物馆,扎根故土、重回文脉怀抱。
如今的我,褪去了漂泊的风尘,博物馆专业库房替代了阴暗的淤泥与非法藏匿角落,规范的文博保护、专业的历史研究,让我终于拥有了最安稳、最正统的归宿。
回到博物馆,于我而言,是重生。千年流转,我见证过盛世繁华,也历经过乱世沉寂、人为劫难。此次失而复得的经历,深刻印证了文物保护,法治为盾;文脉传承,人人有责。民间盲目“挖宝热”的背后,是对文物保护法的漠视,是对历史文脉的践踏,私自盗掘、倒卖古文物,不仅会破坏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存,更将触犯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厉惩处。
作为跨越千年的唐代文物,我承载的不仅是古代工匠的精湛技艺,更是中华文脉的厚重传承。未来,我将以自身的法治归途,诉说唐代气象,见证法治力量守护文物安全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