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 关于认领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公告
版次:4 2026年05月14日
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在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依法收取了取保候审保证金,至今尚有部分钱款无人认领,经公安机关多方查找仍无法取得联系,致使保证金长期滞留专户。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和《安庆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取保候审保证金监督管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现予以公告。
请以下人员(名单附后)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银行转账凭证等手续到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大南门派出所办理退还手续。如被取保候审人因羁押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需委托其家属或相关人员前来办理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本公告满六个月后仍不来领取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上述保证金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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