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亲自带队跨省攻坚,让我们实实在在看到了司法的力度和担当。”4月15日,随着一笔4000万元款项的到账,一起横跨皖鲁两地、标的额巨大的涉国有资产执行案件,在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晓光的指挥下顺利执结。该笔案款的到位,不仅让淮北本地国企的资金链危机得以解除、供应链重新运转,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国有资产安全,还最大限度减少了对异地国企正常经营的冲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执行遇阻 “一把手”带头破局
2024年,原告淮北某国有融资租赁公司与被告山东潍坊某大型国有企业就融资租赁纠纷达成调解,相山区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协议,被告应将全部剩余租金分12期支付,每期还款金额明确包含本金及利息的具体数额。然而,协议履行过程中,被告仅足额支付了第1期租金,自第2期起便出现逾期,此后各期均未能按期足额支付。
2025年11月底,淮北某国有融资租赁公司向相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第一时间启动网络查控,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查封房产,并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但被执行人以“国企经营困难、账户无流动资金”为由反复推诿,拒绝配合财产申报,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一边是本地国企资金链濒临断裂,急需回款;另一边是异地大型国企,若采取过于刚性的查封、惩戒措施,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甚至引发跨区域营商环境争议。
“这类案件既关系到国有资产的及时追回,也关系到异地国企的正常运转和区域营商环境的整体评价。必须由‘一把手’靠前指挥、精准破题。”在专项执行研判会上,崔晓光当即决定将此案纳入“院长执行重点案件清单”,带队奔赴潍坊开展执行攻坚。
锁定财产 刚柔并济力促履行
执行团队抵达潍坊后,兵分两路展开缜密核查:一路对山东潍坊某大型国有企业房产张贴封条与查封公告,明确告知擅自处置查封财产的法律后果;另一路由崔晓光带队奔赴当地银行网点,调取山东潍坊某大型国有企业账户交易流水,逐笔核实了解资金流向。
经过数小时的筛查,关键线索浮出水面:被执行人账户在调解书生效后仍有大额资金流动,且在收到法院报告财产令后拒绝如实申报,这已明显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
手握确凿证据,崔晓光带领团队直接上门约谈山东潍坊某大型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判桌上,崔晓光当场将厚厚的银行流水单摆在对方面前。面对铁证,该企业负责人仍以“没有能力履行”为由搪塞。
为充分发挥执行威慑,执行团队运用“预处罚”柔性威慑机制——既给被执行企业预留改正空间,也亮明法律底线。执行法官当场依法向山东潍坊某大型国有企业送达《预处罚告知书》,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将面临的司法惩戒。该企业负责人却当场拒绝签收。
现场约谈无果后,崔晓光带领执行团队返回淮北,立即调整方案,指示执行团队依法作出正式处罚决定并完成线上送达。
从“预警”到“实罚”的层层递进,彻底击碎了对方的侥幸心理。被执行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态度发生根本转变,主动承认错误,恳请给予和解机会。
全额到账 双赢彰显司法担当
在崔晓光的主持下,山东潍坊某大型国有企业主动前往淮北某国有融资租赁公司协商解决方案,双方迅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山东潍坊某大型国有企业一次性全额支付4000万元案款,法院同步解除失信惩戒和限制高消费以及对其账户、房产的查封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此后,山东潍坊某大型国有企业快速完成资金筹措,4000万元案款全额汇入淮北某国有融资租赁公司账户。
如今,淮北某国有融资租赁公司已将这笔4000万元执行款投入日常运转,原本面临阻滞的供应链条重新恢复了活力。从远赴潍坊的实地取证,到多方权衡后的刚柔并济,司法力量在这次跨省博弈中化作了实实在在的助企动力。
此次跨省执行是相山区法院落实“院长在执行”机制的生动实践。记者了解到,2026年以来,相山区法院推动“一把手”带头领办疑难复杂执行案件7件,执结标的额超6000余万元,切实以“头雁效应”激发执行攻坚的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