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丽)“法官,我辛辛苦苦跑一趟车,货也送到了,对方却只肯给600元,连油费都不够!”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上调解平台,成功化解一起因货物污损引发的运输合同纠纷。原、被告双方均身处外地,法官隔空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言和,被告当场通过微信支付了剩余运费。
原告周师傅是一名货运平台注册司机,今年年初,他通过平台接到被告王某的运输订单,约定将一批货物运至外地交付给第一个买家,运费共计2400元。
当周师傅将货物运达后,买家因部分货物存在污损拒绝签收。情急之下,王某紧急联系了第二个买家,最终将这批货物折价销售。事后,王某认为货物污损系周师傅运输不当所致,只愿意支付600元作为“基本油费”,余下1800元拒不支付。周师傅多次催讨无果,将王某诉至霍邱县法院。
案件标的额不大,两人又都在外地,若按传统方式开庭,双方的路费、误工费加起来甚至可能超过争议金额。承办法官在查阅案卷后发现,双方对“运输途中发生部分货物污损”这一基本事实并无争议,分歧仅在于扣减多少运费才算合理。基于事实比较清楚,法官决定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开展网上调解。
“周师傅,货物污损确实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这您承认吧?”“王某,虽然货物出了问题,但您及时联系了第二个买家,实际损失已经部分挽回。按照公平原则,扣减运费也要合理合法。”调解中,法官一方面指出周师傅在运输中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确实存在过错;另一方面也向王某释明,其已将货物成功转卖,实际损失远未达到“整车拒收”的程度,扣除1800元运费缺乏依据。
经过耐心沟通,法官提出了折中方案,双方各让一步,由王某再向周师傅支付900元。“都是出门挣钱的人,各退一步,这事就翻篇了。”法官的话说到了两人心坎里。
“法官说得在理,我确实也有责任,900元我接受。”周师傅首先表态。“周师傅也不容易,跑长途赚的都是辛苦钱,我愿意再付900元。”王某随即回应。双方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王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