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业是法学类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具有很强的交叉学科属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以法学教育为底色,同时坚持新文科建设理念,深度融入工科、管理学科等专业知识,可以说具有相当的挑战性。在知识产权专业课程思政建设方面,鲜活、典型的教学案例素材选取是成功的关键。对此,笔者认为应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一)教学案例素材来源海内外兼具,以我为主
由于西方国家率先开展了工业革命、具有悠久的知识产权保护历史,积累了大量有价值的理论及案例素材,无疑值得我们在课堂教学中充分利用。与此同时,中国过去70多年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特别是近40多年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也带来了丰富的典型案例及素材,因此在知识产权课程思政的素材选取上,有着较为广阔的空间。考虑到知识产权专业的培养目标,应在适当引用海外素材的基础上,以我为主,这样才能使学生更多地了解中国国情,发现中国问题,提出中国方案。
例如《知识产权总论》乃至专利法等课程教学中,在知识产权与企业、产业发展关系方面,可以华为的成长为例:华为从一家初创企业,通过持续投入巨额研发经费,最终成长为在信息产业拥有全球领先专利组合的科技巨头。在面临美国严厉制裁的情况下,凭借科技创新成为知识产权巨人,从而赢得了生存和发展空间。“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华为的成功之路,是坚持自主创新、掌握核心技术的生动写照,可以很好地激励同学们树立起通过创造自主知识产权赢得国际竞争的信心和理想。
又如在竞争法教学中,由于美国是全球立法最早、体系最为庞大、执法司法活动最为活跃的反垄断司法辖区,积累了大量判例,发展出许多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理论及制度措施,因此,在有关知识讲授时不能不涉及,但需要注意结合不同历史时期的时代特征以及国家战略作深入剖析。例如,我国反垄断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该法后半段确立了其域外管辖权。事实上反垄断法领域的域外管辖问题是美国法院通过一系列判例逐渐确立的,既反映出一国对于在外国发生、但又严重影响本国市场竞争秩序的垄断行为行使管辖权的客观合理性,也体现出美国基于国家利益不断扩张其域外管辖权、以致不惜牺牲其他国家(地区)利益的霸道行径。我国反垄断法依法确立域外管辖权,不仅是对美国等国家反垄断法域外管辖权的对抗性立法,也是有效维护我国经济主权和国家利益的法律武器,并可以“两拓”被迫放弃合并方案、我国商务部依法禁止发生在海外的三家欧洲集装箱海运企业之间设立网络中心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案等为例,进行深入研讨。
(二)教学案例素材选取应历史与现实并重,贴近生活
法律是一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历史性产物,体现着民族精神,因此在知识产权课程思政建设中必须关注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性因素,由此发掘其中蕴含的民族精神。同时,由于当代技术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整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面貌快速演变,法律意欲解决的社会问题也不同于过往,需要新的思维、新的工具和新的制度。
例如,《知识产权总论》教学中,知识产权的正当性往往以功利主义理论、劳动理论、人格理论等为基础。这些理论往往能够较好地阐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经典知识产权的合理性,但在实践中也常常面临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功利主义理论从社会福利角度出发,认为赋予创造者以专有权能激励更多创新,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但如何在激励创新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是一个永恒的知识产权伦理难题。比如按照美国版权法,迪士尼公司的经典卡通角色米奇和米妮应于1984年进入公有领域,但在迪士尼等公司的游说下,美国国会先后颁布《1976年版权法》《1998年版权期限延长法案》,将此类版权的期限分别延长至75年和95年,引发了学界乃至社会公众的广泛批评与不满。又如,专利制度激励了药企投入巨额经费研发新药,但高昂的原研药药价可能危及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电影《我不是药神》正是这一困境的生动呈现。
在面对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时,劳动理论、人格理论也遭遇严峻挑战。劳动理论指出,个人通过智力劳动将抽象思想转化为独创性成果,因此对其劳动成果天然享有权利;人格理论则认为,知识产品是创造者精神世界的延伸,保护知识产权即是捍卫其人格尊严。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出现,直接冲击了这两大理论。AI的创作过程是基于数据训练的算法输出,很大程度上剥离了人类的情感体验、价值判断和自主意志。当创造者从人类转向AI时,其生成物能否被视为人类“劳动”或“人格”的延伸?其能否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结合最新案例进行讨论无疑是课程思政的绝佳材料。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法学院暨经济法制研究中心)
本文系安徽省省级质量工程“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地方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质效提升研究”(2023jyxm0104)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