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石波)3月31日,申请执行人詹某的代理人将一面印着“春风化雨促和解 雷厉风行强执行”的锦旗,送到太湖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石波手中,感谢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百万元赔偿案,为其挽回全部损失。至此,这起历时数月、关乎申请人后续生计的涉民生执行案件圆满落幕。
据悉,2022年,詹某在九江某劳务公司承接的室外电线拆除作业中不慎触电,从6米高的电线杆上坠落,造成截瘫及多处骨折,后续康复需巨额费用,家庭陷入困境。2024年,詹某向太湖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九江某劳务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968068.27元,郑某、江西某科技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上诉后,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因各被告未履行赔偿义务,詹某向太湖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财产,但因账户余额不足,未执行到足额款项。随后,干警多次奔赴被执行人注册登记地及郑某户籍地实地摸排,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经詹某同意,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承诺持续关注财产线索。
案件“终本”不“终了”。为解决詹某的燃眉之急,执行法官石波提请执行局专题会商,反复梳理案情寻找突破口,发现江西某科技公司股东可能存在未足额出资情形。在法官引导下,詹某依法提起执行异议,法院裁定追加该公司相关股东为被执行人。
追加裁定生效后,执行法官兼顾法理与情理,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考虑其履行能力,引导双方寻求利益平衡点。经多轮沟通协商,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款。
3月31日,被执行人多方筹措款项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办理转账手续,将赔偿款全额送达詹某手中。
下一步,太湖县法院执行局将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紧盯涉民生等重点案件,全力破解“执行难”,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传递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