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思聪)近年来,因民间债务、琐事纠纷等引发的暴力冲突时有发生,不仅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也让当事人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日前,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因债务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
被告人王军(化名)2001年、2005年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25年先后因赌博、盗窃被行政拘留。尽管多次受到法律惩处,王军仍不知悔改,再次触碰法律红线。2025年9月25日,王军因债务问题与被害人黄俊(化名)发生纠纷,二人相约在某饭店门口见面。王军提前藏匿刨刀至约定地点等候,黄俊到达现场后双方发生争吵并相互推搡,其间王军持刀对黄俊腿部、腹部连捅数刀,致其腿部、腹部、手臂受伤。案发后,王军主动向泾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
泾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王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二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3月4日,泾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王军犯故意伤害罪,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面对债务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途径理性解决,切勿因一时冲动诉诸暴力,将民事纠纷升级为刑事犯罪。有前科劣迹人员更应吸取教训、敬畏法律,自觉约束言行,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理念,避免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