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3-22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安徽法制报

一场调解为七旬老人“减负”

日期:03-12
字号:
版面:第4版:综治 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场调解为七旬老人“减负”

版次:4  2026年03月12日

本报讯(通讯员 张娜)日前,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潜口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保险公司向七旬老人追偿垫付赔偿款案件。法院通过耐心细致、情理法相融的调解,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切实减轻老人的经济压力与诉讼负累,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2023年8月,七旬老人吴某驾驶三轮汽车与杨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依约向杨某支付车辆维修费近3万元后,依法向吴某行使追偿权。吴某的三轮汽车已投保交强险。因双方就赔偿数额长期协商未果,保险公司遂于2026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吴某情绪激动,对事故后的车辆维修、责任认定均不认可。老人承认事故属实,也愿意承担部分责任,但认为追偿数额过高,加之年事已高、无固定收入,实在无力全额承担。

承办法官调查后了解到,吴某在事故中因自身受伤及车辆维修已自费3000余元,若简单一判了之,极有可能让老人陷入生活困境。

为真正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调。一方面,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吴某正视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积极与保险公司代理人沟通,详细说明老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及经济困难,建议企业立足社会责任、彰显人文关怀,结合案件实际作出合理让步。

在法官不懈努力下,保险公司最终充分理解老人困境,在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范围内作出实质性让步,大幅降低追偿金额。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吴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6000元,其交强险保险公司支付2000元。吴某及家属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并当庭履行部分款项,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表示,这起案件折射出部分农村居民对电动三轮车、摩托车保险认知薄弱的问题。不少车主误以为此类车辆无需投保,实则埋下巨大法律风险。交强险、商业险既是事故受害人的“兜底保障”,也是车主抵御经济风险的“防护盾”。法官提醒,广大车主务必增强法律意识与保险意识,及时为车辆投保,切莫“省小钱、担大责”,共同守护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