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沈静)近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入室盗窃案,该案中多次为小偷打开“方便之门”的“帮凶”竟然是放置在家门口隐蔽处的备用钥匙。
被告人张某发现部分居民为图方便,习惯将备用钥匙放置在门口鞋架、消防栓内侧、窗台上等看似隐蔽的地方,这让张某萌生盗窃歹念。自2024年10月起,张某趁住户家无人之际,寻找住户藏在隐蔽处的家门钥匙,5次入户盗窃住户家中的现金、黄金首饰、电子产品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一审依法判决张某有期徒刑四年两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居民一定要提高防盗意识,妥善保管好家门钥匙,不要图一时方便,将家中的钥匙随便藏在消防器材箱、鞋架、地垫等公共区域或家门口隐蔽处,避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