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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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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安徽法制报

繁昌法院一案例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

日期: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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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法院一案例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

版次:1  2026年03月12日

本报讯(黄莺 通讯员 田青)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及安徽法院妥善处置涉“菜篮子”企业执行案件,通过执行和解、经营自救助力企业按期偿还900万元欠款。该案正是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办理的涉民生执行典型案例,此前已入选最高法信用修复典型案例。

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与芜湖市某菜篮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依据生效判决,投资公司向繁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961.93万元工程款,执行中,法院依法查封该企业综合楼、冻结基本账户。企业法定代表人表示,公司有履约意愿,但受商业贷款压力影响,账户冻结将直接导致经营停摆,请求解冻基本账户以维持运转。

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繁昌法院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释明法理与企业实际情况,推动双方多轮协商达成执行和解。法院对综合楼采取“活封”措施,允许企业继续使用经营;解冻基本存款账户保障日常运转;约定分期还款、先本后息,切实减轻企业债务压力。最终,菜篮子公司按协议足额履行还款义务,近百户商户正常经营、数万名群众的“菜篮子”供应未受影响。案件办结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繁昌法院赠送锦旗,以“调解化纠纷,为民倾真情”点赞司法服务。

该案是繁昌法院践行“放水养鱼”执行思路、平衡胜诉权益与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动实践,既守住法律底线,又守护民生底线,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