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纪录片《重返狼群》借着短视频博主的深度解说而火爆全网,让一只名叫格林的狼,走进了亿万观众的视野。格林曾因人类的善意重获新生,可它的孩子福仔却殒命于人类之手,这并非偶然的悲剧:过度放牧导致草原沙化,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不断压缩,狼群被迫冒险接近人类居住区寻找食物。福仔的死亡便是草原生态链遭到破坏的缩影之一。
如何保护环境、修复生态,成为叩问人类科学发展的深刻命题:发展的终极目标,应当是人的全面发展与自然的和谐永续,这离不开对生命的尊重、对自然的敬畏,以及对功利之外那些真挚情感的守护。
可以感受到国家对生态公益诉讼的重视愈发明显,因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只是一句口号,生态保护更不应游离于法律之外。用司法力量守护公共利益,既是现代化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的体现,也是法治社会向深处扎根的生动写照。
在生态公益诉讼的战场上,司法工作者要扛起沉甸甸的责任,为“无法开口”的大自然当好法律代言人。司法工作者应是风险预防者,要将“事前防范”作为重点,靠诉前检察建议这类预警手段,将生态破坏遏制在萌芽状态;司法工作者应是法治捍卫者,要把“损害担责”落到实处,让污染者、破坏者承担民事责任、承受行政乃至刑事处罚;司法工作者应是修复督促者,要打破“重罚款、轻修复”的旧思维,创新“补植复绿”这类替代性修复方式,并监督执行,跟踪生态恢复进展;司法工作者应是治理协同者,要深化“府检联动”,联合多领域、多部门参与共治,形成最大化的保护合力。
“我们能救一匹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短视频博主李微漪在视频中的这句叩问,既是在问自己,也是在问社会大众,而司法工作者给出了掷地有声的回答:能!因为生态公益诉讼就像一座坚实的桥梁,能连接起行政监管、司法保障与公众力量,指引整个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朝着绿色、可持续的方向转型。以法治为刃,方可剜除环境治理的顽疾;以法治为纲,便能筑牢生态保护的屏障;以法治为光,让包括人类自己、狼王格林等在内的万物共赴青山绿水的宜居之约。(作者单位: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