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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调解涉企纠纷 促双赢

日期: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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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调解涉企纠纷 促双赢

版次:2  2026年02月10日

日前,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依托“云上法庭”,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守住了企业合法权益,又纾解了双方年关资金困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互利共赢的良好效果。

原告青岛某钢结构公司与被告淮南某电气安装公司此前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角钢塔、钢管塔等货物,合同总金额108万余元,货款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清。

原告公司依约履行供货义务。经双方结算,实际供货货款共计87万余元。然而,约定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未能按约足额支付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快速梳理案情、核实证据,积极与双方沟通协商。庭审中,被告对欠付87万余元货款的事实无异议,并主动向原告支付了45万元货款,以此表达积极解决纠纷的诚意。但原告因担心剩余款项难以执行,已向法院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被告银行账户被依法冻结。

临近春节,被告公司向承办法官紧急反映,当前正值企业支付工人工资、结清材料商款项的关键时期,银行账户冻结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停滞,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经营,还可能引发一系列连锁纠纷,让企业难以平稳度过年关。

了解到双方的实际困境后,承办法官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剖析纠纷症结,努力寻找既能保障原告权益,又能纾解被告困境的最优解。法官再次主动连线原、被告双方,耐心释法明理,详细分析继续诉讼与调解结案的利弊,最终提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被告在春节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剩余42万余元货款,原告则在收到款项后,立即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同时自愿放弃主张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方案获得双方认同。考虑到原告公司远在山东青岛,且时遇大雪天气,交通不便,为节省当事人时间、提高解纷效率,承办法官启用“云上法庭”,组织双方开展线上调解。屏幕两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同步完成签署、盖章等流程,整场调解高效便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陶志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