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莺 通讯员 江山)“杭姐,我当时糊涂,多亏了你和法官体谅,这钱我凑齐了,咱们邻里还是一家人。”1月23日,在芜湖市白茆镇,被执行人曹某紧握申请人杭某的手说道。这起由邻里废品清运引发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温情调解下以和解方式了结,让一度破裂的邻里情重归于好。
曹某与杭某同住白茆镇,平日关系融洽。2024年,杭某请以收废品为生的曹某清运家中废品,不料曹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时操作不慎,撞倒前方同向行走的杭某及其自行车,致其受伤。杭某送医后经鉴定构成两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因多次协商赔偿未果,杭某向鸠江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曹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2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陷入困境。曹某家境困难,仅靠收废品维生,无力承担全部赔偿。执行干警首次见到曹某时,他表示:“法官,我不是不想赔,可我一个收废品的,一年到头也挣不了几万元,这32万元我实在是拿不出来啊!”另一边,杭某因需二次手术,身心俱疲,焦急不已。
执行法官意识到,此案不仅关乎债权实现,更牵涉多年邻里情。秉持“法理之内、情理之中”的理念,法官多次上门与双方深入沟通,既向曹某阐明法律义务,也向杭某说明曹某的实际困难。经耐心疏导,杭某念及旧情,主动放弃大部分赔偿;曹某也尽力筹措,最终凑齐4.5万元。
当曹某将款项交到杭某手中时,隔阂随之消散。杭某主动表示:“以后家里有废品还是你来拉,邻里一场别生分了。”这起纠纷最终以和解方式圆满解决。
该案的处理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传递了司法的温度。执行法官通过情理兼顾的调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权益,更修复了邻里关系,为基层治理注入了和谐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