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时冲动,与人打架被治安处罚,背着‘案底’跑遍招聘会,没有一家单位肯录用……”刚毕业的小周手持精心准备的简历,在求职路上屡屡碰壁,满心失落,陷入“一次犯错,终身受限”的困境。这样的遭遇,曾是无数有过治安违法记录者的共同痛点。好在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其中首次确立了治安违法记录的封存制度,像小周这样曾因为犯了错有“污点”的人,终于有机会卸下沉重包袱,重新拥抱人生的新可能,彰显了法治的柔性温度。
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违法记录的管理与使用缺乏明确规范,导致实践中,治安违法记录被随意当作“前科标签”,在就业、租房、子女入学、政审等多个场景中不加限制地被查询和应用。更为严峻的是,这份记录不仅会影响违法行为人自身的发展,部分情况下还会牵连亲属的正常生活,比如亲属报考公职、参军时的政审环节可能受到不利影响。这种“终身追责”的隐性约束,让不少真诚悔改的违法行为人始终活在阴影中,即便早已改正错误,也难以真正融入社会,甚至可能因社会排斥而再次走上违法道路,形成恶性循环。
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出台,并非偶然,而是立法呼应民意、顺应法治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过程中,不少专家学者建议“举重以明轻”,轻微犯罪记录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封存,比犯罪社会危害更小、责任更轻的违法行为更应该适用封存制度。
立法呼应民意。为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作出明确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这一条款的出台,从法律层面为治安违法记录的管理划定了清晰边界,填补了此前的制度空白。
值得关注的是,新法对治安违法记录的封存未设定期限与范围限制,这意味着封存具有永久性,一旦记录被封存,将永久性“沉入海底”,不再被随意调取和使用;同时,封存范围打破了以往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界限,无论违法行为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其治安违法记录均可适用封存制度。这种无差别、永久性的封存设计,彻底打消了违法行为人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更有信心、更有底气重新投入工作和生活,主动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实现个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但封存并不等于删除,为了平衡个人权利保护与社会公共安全,新法对记录的查询使用保留了严格限制的例外情形。在特定的条件下依然可以被查询使用,但已经受到了严格限制。根据法律规定,仅有两类情形可突破封存“边界”:一是有关国家机关为办理案件需要,依法查询相关记录;二是有关单位依据国家明确规定,开展合规查询。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查询、获取或公开被封存的治安违法记录。同时,依法享有查询权限的单位,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查询到的记录内容妥善保管、严禁泄露,若违反保密规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封存并非纵容,而是宽严相济的法治智慧。将治安违法记录的封存写入法律,深刻体现了行政法“比例原则”和“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立法理念。从2026年1月1日起,像小周这样因“一时糊涂”犯错的普通人,终于迎来了重新奔赴美好生活的机会。而当每一个真诚悔改的人都能被社会接纳,当“一次犯错,终身受限”的困境成为过去,整个社会也必将汇聚起更多向善向上的力量,这正是法治文明进步的生动体现。·漫画/光华·
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王世玉:治安违法“案底”封存不等于删除,在特定的条件下依然可以被查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