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次:4 2026年02月04日
(2026)禹辰破管字第3号
安徽禹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
《安徽禹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12月22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6年1月28日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2024)皖0403破19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安徽禹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确定于2026年2月8日实施,本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2542338.98元。
特此公告。
安徽禹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2月2日
公共配套设施人防地下室移交公告
我司开发建设的南陵县春谷农贸市场的公共配套设施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为4575.44 平方米。根据法律规定,人防工程属于国家所有。为加强该人防地下室的平时使用与管理,鉴于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该人防地下室建成后,我司已移交芜湖丰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陵分公司管理(下称“丰市物业”),用途为停车。丰市物业按规定收取的停车费管理收入,扣除日常管理、维护、检修等支出后,如有结余归全体业主共有。
特此公告
南陵明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