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庐卫医催公告〔2026〕2号
受送达人:姜兴玉,性别:男,民族:汉族,住址:安徽省利辛县马店镇马店镇直1089户,公民身份号码:342130198110014850,电话:17344087559,经营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七桂塘步行街4号。
你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5年5月9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庐卫医罚〔2024〕32号),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没收违法所得4532.5元、罚款20000元,到合肥市庐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书》缴纳。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合肥市庐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和申辩。
因与你无法联系,依据《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将本《催告书》(文号:合庐卫医催公告〔2026〕2号)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