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和法官把道理掰开揉碎了讲,我心服口服。”“大哥,妹妹从小就是你带大的,谢谢……”
1月7日,在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王巷村村委会,63岁的王红往前一步紧紧拥住了80岁的堂兄王明,兄妹俩互致歉意,回忆亲情,重归于好。
原告王红与被告王明系堂兄妹,在一轮土地承包时,王红与王明以其叔叔为户主,在王巷村承包了土地进行经营管理。在承包期间,王红外嫁至凤阳县,王红承包的土地由王明耕种。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王红与王明的叔叔去世,承包土地登记在王明名下。
因在婆家未承包土地,王红认为其在王巷村的承包地并不因户主变更而丧失承包经营权。王红多次找到村委会,要求确认对登记在王明名下的土地享有承包户成员的承包经营权。
案件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开庭时,双方情绪激动,争执不下。
“王红已经外嫁,土地多年来都是由我耕种,已经丧失集体组织成员资格……”
“王明,承包地由你耕种受益这么多年,还不知足。”
第一、二轮土地承包时间久远,被告王明对原告的举证均不予认可。王红指责王明隐瞒案件事实,不顾兄妹亲情。
这场纠纷的关键不仅是土地承包之争,更是要化解双方的心理隔阂。承办法官了解到,王红、王明两兄妹的土地承包纠纷,村委会已多次组织调解。为进一步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主动联系王巷村党支部书记张洪琪,携手做两兄妹的调解工作。
在王巷村村委会,市人大代表、王巷村党支部书记张洪琪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熟悉社情民情的优势,在法院梳理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从亲戚情谊入手,劝解双方。
“你们是亲堂兄妹,打断骨头连着筋。”
“两三亩承包地事小,亲戚情谊更重要……”
在张洪琪、王巷村村干部以及法院干警的温情疏导下,双方态度终于渐渐缓和。
“小妹,家里的地,靠近凤阳界的两块由你承包经营……”
“大哥,我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此时,情难自禁的王红泪水滚落,上前一步,拥住了大哥王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明确承包地的划分,蚌山法院干警当场拟定协议,兄妹俩签字捺印。
“小纠纷关系大民生,这场调解不仅定分止争,也解开了群众的心结。”张洪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