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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合肥飞建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日期: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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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合肥飞建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版次:2  2026年01月08日

马鞍山市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肥飞建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资产包进行处置。截至2025年9月21 日(处置基准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公告日前最近一个结息日的债权本息余额)为122,113,357.12元,其中本金46,109,500.00元,利息75,971,024.12元,垫付费用32,833.00元。该资产包的有关情况可详见下列资产包明细表。

资产包明细表:暂计算至处置基准日 单位:元

序号债务人担保人本金结欠利息垫付费用合计1合肥飞建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瑶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瑶海实业集团公司、

合肥飞建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8,740,000.0075,146,099.75-113,886,099.752安徽罡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刘宏、朱胜维、杨海平、朱磊、

张武松、朱必才、胡仁霞

7,369,500.00824,924.3732,833.008,227,257.37

处置方式:单户或组包处置,拟采取竞价转让、拍卖转让、协议转让、金融资产交易所/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网络拍卖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其他公开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下列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该资产:(1)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第(1)至(4)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上述(1)-(6)项主体之外的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交易条件:能承担购买债权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使用自有账户且账户用途合法不涉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受理公示事项

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马鞍山市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955575955

电子邮件:403719734@qq.com

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中路20号1-2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13345550898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mollychen1003@163.com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明细等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交易项下的债权资产将按其现状处置,我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马鞍山市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