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屠宝霞)日前,阜南县鹿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代哥老兵调解室成功调处一起长达16年的校企合同纠纷,赢得校、企双方一致认可。
2009年,阜南县某学校向湖北某文化用品经营部订购粉笔290箱,因仓库容量有限仅接收124箱并结清该部分货款,约定余货分两次交付。此后双方就剩余粉笔数量、价格产生分歧:供货方称后续运送128箱且货款被长期拖欠,校方则认为到货数量与价格不符拒绝支付,矛盾逐年累积。
今年11月,该文化用品经营部向代哥老兵调解室申请调解。工作人员迅速开展调查,通过查阅合同、送货单等材料,结合双方陈述梳理争议焦点、核查事实,并采取“背对背”模式开展调解工作,向校方说明支付货款的法定义务。
经多轮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校方按当前市价支付所涉货款,供应商不再追究逾期责任,双方承诺纠纷就此了结。事后,供应商专程赠送“调和校企 力促和谐”锦旗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