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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并非小事

日期: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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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法律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

高空抛物并非小事

版次:4  2025年12月16日

本报讯(通讯员 洪丹丹)高空抛物是一种极不文明且违法的行为,看似随手的一个小动作不仅严重威胁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触碰了法律红线。12月4日下午,由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高空抛物一案,以庭审进社区的形式公开审理。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代表受邀旁听庭审,近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2024年12月2日10时许,被告人周某某为发泄个人情绪,从28层楼顶抛掷4只总重约5.59千克的咸鸡,直接导致停放在该楼栋下方的一辆电动车车顶及车门受损。庭审中,公诉人结合案发时间、抛掷的物品及位置、造成的后果、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对周某某高空抛物的行为予以评价,并当庭发表量刑建议。日前,金安区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某因高空抛物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检察官出席巡回法庭支持公诉,通过庭审以案释法,让群众意识到高空抛物不是“小事小节”,而是可能让自己身陷囹圄的违法行为,从而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警惕和避免发生高空抛物。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被告人周某某因一时情绪发泄,从28层高楼抛掷重物,其行为不仅造成他人财物损失,更对小区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高空抛物行为的高度危险性与法律后果的严重性在此案中得到鲜明体现,即便未直接伤人,只要情节严重,依然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这警示我们,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应当自觉遵守公德、敬畏法律,切勿因一时冲动或心存侥幸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