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生态文明的守护在于行动。”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于12月4日共同开展“宪法宣传周‘府检联动’增殖放流”活动,2万尾活蹦乱跳的鲢鱼、草鱼鱼苗跃入新安江,让宪法精神与生态希望一同在碧波中扎根。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鱼苗购置资金,部分来源于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资金。
活动现场,非法捕捞人员的现身说法成了最鲜活的普法教材。他们结合自身经历,用质朴话语还原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与生态危害,让群众直观感受到“绿水青山不可侵”的刚性底线,使普法警示直击人心。与增殖放流同步进行的禁用渔具销毁环节,同样传递着生态保护的法治决心。电鱼设备、地笼、密眼丝网等一批涉案渔具被集中处置。办案人员介绍,这些渔具是今年以来执法部门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依法收缴的涉案物品,这场“零容忍”的处置,既是对违法行为的强力警示,更是对新安江生态的精准“疗伤”。
另外,检察干警还现场搭起“普法驿站”,围绕宪法中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条款,从生态补偿机制讲到个人护水责任,从公益诉讼职能讲到宪法权利义务,让群众懂得“宪法就在身边,护绿人人有责”。
(王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