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门畅)“那是我妈留给我的,我虽然嫁出去了,地还是我的,你要还给我!”
“你早嫁出去了,咱妈没有留话,地也不摊给你的……”
日前,五河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内,一对姐妹因土地分配问题争执不下。原来,妹妹张某作为原告,以维护“外嫁女”合法权益为由,要求分割家中土地;而姐姐张某某作为被告,则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未登记妹妹姓名为由,坚决拒绝分地。
鉴于该案系亲属之间因承包土地问题产生的纠纷,承办法官联合村委会组织双方开展庭前调解。经了解,原告之所以坚持争地,一方面是因其户口仍在娘家,另一方面则是对姐姐未能妥善照顾父母心存不满,气不过才提出分地诉求。
摸清症结后,法官围绕原告的核心诉求,从情、理、法多角度展开调解,耐心劝导被告:“妹妹虽然外嫁,但户口并未迁出,仍是家庭成员。之前土地登记时确实未能充分考虑这一情况,以后会纠正,你作为姐姐,不妨主动一些,别再跟妹妹置气了。”
同时,法官也对原告进行劝告和引导:“你母亲最希望看到的是你们姐妹和睦,而不是因为一块地反目成仇。既然姐姐愿意把地分给你,现在农村土地质量差别不大,你的权益也能得到保障。不必非要指定哪一块,家和万事兴。”
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法官从双方陈述中分析、劝解,找出矛盾焦点,努力化解分歧、凝聚共识。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姐妹俩最终达成和解,被告同意将土地划分给原告,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