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先枝)充值万元的美容会员卡,承诺的“尊享权益”却屡打折扣,如今店铺关门、商家失联,预存的钱款难道只能打水漂?日前,郎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预付式消费纠纷,一审依法判决涉事美容会所退还消费者张某未消费的卡内余额7400元。
2024年5月,张某经朋友推荐来到一家美容会所,受“今日办卡最划算”“高端定制”等宣传吸引,通过微信支付10000元办理会员储值卡。然而消费时,张某发现店内多数热门项目均不可使用储值卡结算,少数可用项目也未兑现折扣承诺。更令其措手不及的是,今年6月,该美容会所已关门停业,店长失联,店铺早已注销营业执照。
为追回损失,张某整理会员储值协议、微信转账记录及卡内余额证明等材料,向郎溪县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已形成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美容会所未明确告知服务项目限制,在终止经营前未通知消费者并退还余额,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一审判决美容会所退还张某卡内余额7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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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虽常以优惠吸引顾客,但存在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消费者也应谨慎办理大额预付卡,注意保留协议、支付记录等凭证,以便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