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丁月)“事情闹到法院,就盼着法官给评评理!”11月26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孙岗法庭当庭调解一起劳务者伤残纠纷,七旬老人申某拿到了13.93万元赔偿款,压在心头的石头终于落地。
原来,去年已满70岁的申某,仍在汪某经营的某再生物资回收部从事填料工作。2024年9月作业期间,厂房突发坍塌,申某被砖石木料掩埋。工友发现后立即组织刨挖并送医抢救,经多日救治申某虽脱离生命危险,但却落下了残疾,后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双方在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赔偿项目上分歧较大,协商未果,申某为维护自身权益,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前通过沟通了解,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且考虑到申某年事已高,若走判决程序可能还需经历一审、二审甚至强制执行,老人身体和经济都难以承受,法官准备在开庭当天组织双方调解。
“我讲清了你们之间的法律责任,你们也应体谅对方难处。”开庭当天,法官向汪某及其合伙人释明其作为雇主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定责任;又向申某说明被告经营遇困的实际情况,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几轮沟通后,申某基于实际考量主动作出让步,汪某及其合伙人也对法官耐心细致的协调表示认可与感激。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申某支付赔偿款13.93万元,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之前我也想好好谈,可总卡在赔偿数额上谈不拢,多亏法官帮忙!”拿着赔偿款,申某感慨道。一场可能要耗时数年的维权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变成了“当庭解纷,即时履行”的暖心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