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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安徽法制报

职场新人工作失误造成公司受损 是否应当赔偿损失?

日期: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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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法律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

职场新人工作失误造成公司受损 是否应当赔偿损失?

版次:4  2025年12月02日

编辑同志:2025年7月,我硕士毕业后入职A公司任销售员,工作内容为对接B公司采购需求,工作一直顺风顺水。可不久前,我因工作失误导致B公司订单未能及时下单,造成工期超标,损失金额5万元。B公司由此向A公司发出《赔偿通知函》,要求A公司赔偿其损失。A公司负责赔偿5万元后,认为我因工作失误造成客户损失,应承担该笔赔偿款,遂从我工资中逐月扣除。请问,我有义务向公司支付这笔钱吗?

读者:董吉普 

董吉普读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就是说,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因一般过失造成用人单位的损失,应当纳入用人单位经营风险范畴,不宜将相应风险转嫁给劳动者。只有劳动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才享有对劳动者追偿的权利。一般认为,法律对行为人只有一般要求,而行为人欠缺一般人应注意的程度而产生严重损害后果时,应认定有重大过失。另外,在认定劳动者有“重大过失”时,还应结合劳动者的过错程度、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以及劳动者实际获得报酬等情形综合认定。

具体到本案,A公司要求你承担相关损失,应举证证明你的工作失误属于重大过失。否则,无权向你行使追偿权。即使A公司能够证明你存在重大过错,也不应向你追偿全部损失。用人单位在确定追偿比例时,应综合考虑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职业风险、过错程度、损害程度、失职行为与损失发生的关联程度等因素。同时,还要考虑到自身是否存在监督管理和教育不到位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