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 月 1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这部陪伴大家20年的法律,跟上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脚步,面对社会治安新形势、新问题,新法与时俱进完善制度,从生活细节到社会治理,都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深刻影响。从今天起,本报推出《新法速递》栏目,邀请一线执法者、法律专业人士拆解新法亮点,探寻法条背后的民生温度与治理智慧。
“凌晨1点,楼下烧烤摊的猜拳声此起彼伏,孩子被吵得哭醒;早上6点,小区的广场舞音乐准时‘炸街’,想补个觉比登天还难;中午刚躺下,楼上突然响起‘青藏高原’,震得天花板都在颤……”说起噪声扰民,不少居民满是委屈。这些“躲不开、管不住、说不清”的噪音,像无形的“骚扰”,让很多人只能无奈选择“忍一忍算了”。
2026年1月1日后,“忍”不再是唯一选项。噪声扰民者,最高可能面临 10 日行政拘留。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对生活噪声扰民的处理作出了更加明确和严格的规定。其中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除了明确公安机关处罚违法行为的类型以及加大处罚力度之外,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设计的“先劝后罚”前置程序,是本次修法的一大亮点。
“先劝”不是“纵容”,而是法律赋予邻里“和解”的机会;“后罚”不是“刁难”,而是对公民“安宁权”的底线守护。
“先劝”给邻里留份温情,让矛盾先“软着陆”。先劝而后罚,诠释了法条不仅是刚性规定,而是富有温情地在放任不管与严格执法间,为邻里和谐划出一片回旋空地,让矛盾双方有机会在协商、调解中相互理解,促进互谅互让,邻里和谐。这意味着:当受到社会生活噪声干扰时,应秉承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及时加强沟通协调,在沟通无效后还应当邀请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参与调解和处置。调解无效,仍然实施噪音侵害行为的,公安机关才应当介入处置。这种程序性设计,不仅仅为实务处置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更凸显新法的价值导向,即法律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修补被破坏的社会关系。
“后罚”守好安宁底线,让违法者“长记性”。新时代的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早已不只是“吃饱穿暖”,更包括“住得安静、过得舒心”。当“劝说、调解”都无法制止噪声,当他人的安宁被反复践踏,法律的“刚性”就必须挺身而出。法律明确规定的“罚”宣告所有社会成员,一旦逾越底线,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确切的结果预期,彰显了违法必究的公平原则,也能在客观上有效遏制违法者的侥幸心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从“先劝”到“后罚”,看似简单的程序调整,背后藏着国家治理的深层逻辑: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需要道德引导(如邻里互谅),也离不开法律约束(如违法处罚)。噪声扰民的“先劝后罚”,正是德治与法治在基层治理中的“微观实践”。用温情化解小矛盾,用刚性守护大秩序,刚柔并济间,让社会更和谐、生活更安宁。·漫画/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