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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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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安徽法制报

松香脱鸭毛 商家因小失大

日期: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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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2版:政法一线       上一篇    下一篇

松香脱鸭毛 商家因小失大

版次:2  2025年12月01日

本报讯(通讯员 郑玉玲)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但某些商家为了提高食品加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添加剂加工食品,导致经其加工的食品含有多种有害物质,长期食用会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损伤。11月21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被告人在加工豚鸭时使用工业松香给豚鸭脱毛,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期间,被告人方某某明知工业松香不能用于畜禽脱毛,仍在其养殖场内,使用松香助焊剂(工业松香) 给豚鸭脱毛,并将脱毛后的豚鸭在黄山区龙井菜市场公开销售,共计销售140只,销售金额累计人民币9000元,从中获利1000元。

经对方某某加工的两只豚鸭及松香等检测,其中一只豚鸭检测出松香酸(工业松香)成分,其用于加工豚鸭的电煮炉内残留的黑色物质为松香酸(工业松香),含少量酯类物质。经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论证,工业松香一般含有铅、镉、砷等重金属,长期摄入将导致重金属在人体内蓄积,引发肝功能等损害。

案发后,被告人方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今年9月,方某某在检察机关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据被告人方某某的量刑情节,黄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方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没收作案工具电煮炉、工业松香5.8斤、豚鸭2只。

●法官提醒

食品安全无小事,一餐一饭总关情。只有食品从业者尚德守法做食品,消费者才能安心消费享生活。广大食品生产销售商务必守好食品安全的底线,切勿贪图一时小利,因小失大。在此提醒广大食品生产销售商:良心铸品质,责任大于天;以身试法者,制裁必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