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蕾)“法官,这面锦旗您一定要收下,感谢法院还了我公道!”11月14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三十铺法庭收到一面写有“公正司法 为民解忧 秉公裁决 维护正义”的锦旗。这面锦旗,源自一场杨树归属纠纷。
据悉,原告黄某多年前在自家老宅东南侧栽种了一排杨树,至今已有20多年树龄。后因搬迁,老宅年久失修被拆除,但黄某仍坚持每年回乡照看土地。2024年,黄某准备出售老宅附近的28棵杨树时,却遭到原同村村民张某、童某的阻拦,二人坚称其中10棵杨树系其十余年前所栽。双方争执不下,虽经村委会、派出所多次调解,矛盾仍不断升级,黄某最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敏锐把握“树龄”这一关键证据。为查明事实,她耐心倾听双方陈述,指导原告申请专业机构进行树木年龄鉴定。经权威检测,争议的10棵杨树树龄确为20多年,与原告主张的栽种时间完全吻合,为认定树木归属提供了关键证据。
为进一步核实案情,承办法官带队开展现场勘验。经细致勘查,涉及的10棵杨树不仅分布均匀,且与其他树木的栽种间距基本一致,符合同期批量栽种的特征。结合树龄鉴定结论,黄某主张“10棵杨树均系其早年统一栽种”的事实具有高度盖然性。
判决书中,法官详细阐明认定依据:“树木生长具有连续性,树龄与栽种时间存在必然关联;现场分布特征进一步佐证了统一栽种的事实。”最终,法院依法判决28棵杨树均归黄某所有,被告经法官释法析理后服判息诉,纠纷就此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