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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追“赃” 4万元冻结资金的跨域返还之路

日期: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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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3版:江淮法眼       上一篇    下一篇

千里追“赃” 4万元冻结资金的跨域返还之路

□本报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王前勇

版次:3  2025年11月13日

深秋的北方已颇有寒意,但对于河北省唐山市的闫先生而言,10月下旬的一则消息让他心头暖意融融——被冻结一年多的4万余元诈骗资金终于回到了自己的账户。这看似简单的资金返还背后,是一场横跨河北、安徽两省三地,涉及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四方力量的跨域协作攻坚战。记者通过走访调查,还原了这笔资金从被骗冻结到成功返还的完整轨迹。

溯源 千里之外的资金冻结

去年5月,电信网络诈骗的阴影悄然笼罩在唐山闫先生的生活中。在一系列精心设计的骗局下,他误信对方说辞,将5万元资金转入了包某的银行卡内。彼时,远在千里之外的芜湖市弋江区,包某正忙着处理这笔“不义之财”。调查证实,包某明知这笔资金是电信网络诈骗所得,仍在当地实施了资金转移行为,其中6000元被成功转移,剩余的4万余元还未来得及进一步处置。

唐山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启动紧急止付冻结程序,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效的联动机制,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银行卡账户,并成功将账户内剩余的4万余元冻结。这一关键操作,为后续的资金返还工作筑牢了第一道防线,也让被害人看到了挽回损失的希望。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这笔被冻结的资金,想要顺利回到被害人手中,还需要跨越1000多公里的地域阻隔和多重跨部门协作的考验。随着犯罪嫌疑人的落网,案件的管辖权问题逐渐凸显,这笔冻结资金的处置也随之陷入了等待。

梗阻 行刑衔接中的“两难”困局

今年4月,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包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正式移送至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接到案件后,立即投入到细致的审查工作中,对案件的证据链条、犯罪事实、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等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包某在案发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具备自首情节;同时,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懊悔,自愿认罪认罚,并已开始退赔。

今年6月,鸠江区检察院依法对包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包某虽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其违法行为仍需受到相应的处罚,更重要的是,被冻结的4万余元涉案资金亟待处置,以返还给被害人。然而,新的问题接踵而至。从行政处罚角度看,犯罪嫌疑人的资金转移行为发生在弋江区,鸠江区检察院没有行政处罚管辖权;从资金处置角度看,涉案资金由唐山市公安机关冻结,根据相关规定,芜湖市公安机关无权直接对异地冻结的资金进行解冻返还。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鸠江区检察院主动作为,立即与弋江区检察机关取得联系,就案件的行政处罚事宜进行沟通协调。经过反复研讨,两地检察机关达成共识,由鸠江区检察院跨区域向弋江区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建议对包某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同步提出对涉案冻结财产进行处置的意见。本以为至此案件就能顺利推进,没想到又一道“坎”横在了面前。唐山市公安机关由于并未直接参与该案的侦办工作,对被冻结资金的具体归属人信息掌握不充分,无法确认账户内的4万余元就是闫先生被骗的资金,因此迟迟未能办理解冻返还手续。这笔被冻结的资金,成了摆在司法机关和被害人面前的“两难”困局。

破局 三地联动打通“最后一公里”

为了打破沟通壁垒,承办检察官主动牵头,联合芜湖市公安机关的办案干警,组成了专门的协调小组,负责与唐山市公安机关对接沟通。在沟通中,唐山市公安机关提出需要芜湖方面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以确认被冻结资金的归属。协调小组对案件的证据进行了再次梳理,整理出了被害人的转账记录、犯罪嫌疑人的账户流水、供述笔录等一系列完整的证据链条,通过机要渠道寄往唐山市公安机关。经过多轮的沟通对接和证据补充,唐山市公安机关确认被冻结的4万余元确系闫先生被骗的资金,同意办理返还手续。

然而,由于包某用于接收诈骗资金的银行卡是徽商银行的账户,而该账户的开户行在池州市,河北省境内并没有徽商银行的营业网点。10月27日,鸠江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与池州市公安机关的干警一同前往徽商银行的开户行,在银行工作人员的配合下,顺利办理了涉案资金的划拨手续。当银行系统显示4万余元成功转入被害人账户的那一刻,所有参与此事的工作人员都松了一口气。与此同时,弋江区公安机关根据鸠江区检察院的检察意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行政拘留十四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包某主动接受处罚,并额外退赔了被害人5000元。

一场横跨千里的三地协作,历经多个月的不懈努力,终于让被冻结的4万余元诈骗资金“物归原主”。记者在采访调查中感受到,此次行动不仅破解了跨区域涉案资金处置的难题,更彰显了司法机关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司法的温度传递到群众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