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开玉)11月4日,泾县人民法院依托“执行110”机制,组织干警连续出击,高效促成多起案件执结,以实干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2024年4月,被执行人陈某在明知他人要求转移的资金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提供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犯罪所得资金。后公诉机关指控陈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向泾县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判处陈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未履行罚金缴纳义务,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经多轮查控未发现其名下财产,调查发现陈某患重病需长期治疗且家庭关系紧张。干警秉持善意执行理念,主动联系其家人,既释明法律后果,又耐心倾听困难。最终,陈某亲属代为足额缴纳罚金,案件成功执结。
杨某2021年8月起受雇于徐某,从事驾驶员工作。2023年2月,徐某确认拖欠工资16000元并出具欠条,承诺分期支付。因徐某未履约,杨某诉至泾县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干警经查控未发现徐某财产及行踪,案件陷入僵局。
11月4日,“执行110”团队根据线索将徐某拘传到法院,严肃告知其法律后果,同时耐心疏导其情绪,以“情理牌”打动徐某。经过数小时深入沟通,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义务,通过积极筹措,现场缴清执行款、诉讼费及执行费,案件成功执结。
一日内多起案件顺利执结,展现了泾县法院的执行力度与司法温度。该院将继续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