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这是怀宁县司法局金拱司法所所长汪玲常挂在嘴边的话。作为一名 “90 后” 基层法治工作者,她扎根一线 15 年,以法治力量为群众排忧解难,先后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安庆好人、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等多项荣誉,用坚守与担当成为新时代基层法治建设的生动缩影,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在基层调解一线,汪玲是忠诚的 “守护者”。怀宁县金拱镇高湖村村民章某与孙某毗邻而居,两家房屋间的露天排水沟因堵塞引发争执,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双方申请司法所介入。接到申请后,汪玲第一时间实地走访调查,考虑到邻里和睦的重要性,她耐心安抚双方情绪,释法理、讲民情,引导双方各退一步。通过 “耐心听、适当劝、公正调、合法解” 的方式,在双方态度缓和之际提出共同维护排水沟清洁、定期轮流清理杂物的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圆满化解该起持续许久的邻里纠纷。15 年来,这样的调解案例在汪玲的工作中屡见不鲜,她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350 余件,调解成功率高达 99% 以上,真正实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作为人民群众身边的暖心 “解忧人”,汪玲始终把群众急难愁盼放在心上。去年下半年,两名农民工焦急地来到金拱司法所反映工地拖欠工资。看着他们期盼的眼神,汪玲立即启动维权绿色通道,当天便联合县劳动监察部门找到工程负责人,经过耐心释法说理,成功帮助农民工当场拿回全部拖欠工资,受到了群众的真诚感谢。为提升群众反诈意识,她创新普法形式,在辖区村(居)开设 “法律夜校” 小讲堂,村民王大爷就是直接受益者,原本打算向骗子投资平台大额转账的他,通过夜校的反诈宣传成功止损,避免了财产损失。
在法律宣传路上,汪玲如同传播法治种子的巾帼 “蒲公英”。作为怀宁县振宁第二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她每学期都会开展 “法律进校园” 活动,从托管所、幼儿园到初高中、职教学校,都留下了她普法的身影。“《熊出没》里光头强有哪些违法行为?” 在法治讲座上,她用孩子们熟悉的动画人物引发兴趣,引导青少年主动学习法律知识,近年来累计举办法治讲座 100 余场,惠及青少年 1 万余人次。15 年来,她开展法治宣传 220 余次,送法下乡 200 余次,解答法律咨询 5000 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 80 余件,受众面达 10 万余人次。在她的努力下,金拱镇建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法律夜校等一批宣传阵地,让群众在茶余饭后就能轻松学到法律知识。
15 年深耕基层,15 年司法为民。汪玲这名 “90 后” 基层法治 “燃灯者”,始终以初心为笔、实干为墨,在矛盾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用专业与温暖为群众筑牢法治屏障,持续书写着司法为民的精彩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