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为化解官民矛盾提供了权威、理性的法治出口。近年来,界首市践行“以诉讼促行政行为规范”理念,实现行政机关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的转变。
府院联动
源头预防化解争议
界首市立足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共建府院联动机制为抓手,坚持“一盘棋”谋划、“一体化”实施。通过建立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制度,搭建“1+2+N”联动平台,凝聚政府、法院、检察院及相关执法单位合力,围绕行政应诉与执法实践中的痛点堵点问题,常态化开展沟通会商、靶向研判,将矛盾纠纷关口前移,切实提升行政争议解决效率。
出庭应诉
直面争议实质化解
该市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出庭应诉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推动出庭应诉从“被动出庭”向“主动履职”转变。通过组织庭审观摩、应诉培训等活动,提升负责人应诉能力;采取庭前发送提示函、电话通知、季度通报等方式,要求负责人“出庭”又“出声”。行政机关将每次应诉视为“法治体检”,勇于在法庭上展示行政决策过程,直面群众质疑,积极参与法庭各环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败诉履行
倒逼行政行为规范
界首市强化败诉案件管理与考核,严格“一案一报”机制,要求行政机关针对败诉案件形成专项分析报告,精准剖析败诉根源,查摆程序疏漏、法律适用偏差等问题。同时构建败诉案件履行跟踪监督闭环,将履行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压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释放败诉案件报告制度的治理效能,推动形成“发现一个问题、堵塞一类漏洞、规范一类行为”的良性循环。
这套贯穿事前预防、事中正视、事后纠错的全流程机制,有效提升了界首市依法行政水平,让执法规范可观可感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