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陈丽娟,池州市人民政府复议与应诉办公室主任。
“这案子程序违法,没得商量!”会议室里,陈丽娟语气坚决。
面对被申请人的犹豫,陈丽娟翻开卷宗进一步解释:“限期拆除直接影响第三人重大财产权益,未听取意见就是程序硬伤,到了法院也是败诉。主动纠错,既能挽回影响,更是给大家上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最终,被申请人撤销原决定,重新启动调查程序。
陈丽娟在行政复议与应诉岗位的三年,像本翻卷边的法条汇编,写满了“较真”。仅2024年以来,她就带领团队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案件25起,制发8份复议意见书,并逐一附上“问题清单”和“整改指南”,推动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一纸复议决定,承载着群众沉甸甸的期盼。陈丽娟既敢于“亮剑”有错必纠,也注重情理沟通,做百姓身边的“解忧人”。
“陈主任,谢谢你为我的事忙前忙后,我决定撤回申请!” 退休工人胡师傅打来电话,曾经的怒气冲冲,这一次变成了真诚的感激。放下听筒,陈丽娟看向桌上的行政复议调解台账,胡师傅的名字被圈起——这是她在今年6月以调解方式办结的第9起复议案件。
那本调解台账上,密密麻麻记着群众的急难愁盼:“3月12日,张大叔担心企业拒付工伤待遇,已与执行局联系跟进”“5月8日,某企业对处罚有顾虑,联系办案单位上门指导合规经营”……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调解和解的制度机制。陈丽娟在办案中贯彻“调解优先”理念,构建“源头预防、过程跟进、后续衔接”的全流程调解机制,她给团队定了“铁规矩”:当事人来申请行政复议,务必征询调解意愿;对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必须当面或电话讲清法律依据,绝不让群众“跑空趟”。
行政应诉工作,也是陈丽娟的职责之一。为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解”,她创新践行“庭前研判三部曲”:梳理案情、模拟质辩、预演应答。去年在办理一起因征地补偿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她组织 3 次研判会,讨论如何回应补偿标准疑问等焦点问题,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打下基础。
三年来,陈丽娟带领团队交出一份亮眼“成绩单”:全市复议调解率达34.93%,市本级复议调解率达到47.54%;行政诉讼败诉率同比下降9.22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保持100%,主要负责人出庭率达75.74%,稳居全省前列。她本人还获得“全省政府系统依法行政技能竞赛”个人三等奖等荣誉。
解过企业纠纷,调过邻里矛盾,办过疑难案件,陈丽娟以专业与温度诠释着复议为民的初心。一位老人在拿到复议调解书时,紧握着陈丽娟的手说:“闺女,你让我信了法,也暖了心。”这朴素的话语,便是对她最好的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