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行政应诉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面提升行政应诉的质量和效率,有效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近日,潜山市正式出台《潜山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
《工作规则》共计六章,包含39条具体规定。内容上,详细梳理和明确了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在应诉案件中的具体办理要求和操作流程,同时也对其他行政机关应诉案件的办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则中特别强调了应诉工作的分工协作,规范了从案件受理到结案的整个行政应诉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此外,《工作规则》还着重落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制度要求,旨在通过领导层的亲自参与,提升出庭应诉的整体质效。同时,规则明确了法律顾问在应诉过程中的使用范围和评价机制,确保法律专业力量的有效发挥。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工作规则》还建立了包括培训、约谈、报告、备案等在内的一系列相关制度,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和配套措施,确保行政应诉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使每一项行政应诉工作都能在制度的框架内有序进行。(涂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