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重大恶性案件频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课题组对某地近三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研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一些新情况、新趋势:故意且预谋性作案率高,未成年人冲动、偶发性犯罪虽高发,但故意且预谋性作案亦为突出,部分未成年人犯罪谋划较成年人更为周密、情节更为恶劣;团伙、模仿式作案特征明显,未成年人易受不良认知影响,盲目跟风、模仿,“好面子”“讲义气”致群体抱团犯罪特征明显,共同犯罪占比达八成;网络辅助犯罪逐渐成为新趋势,除新型网络诈骗及“两卡”帮信、掩隐犯罪外,传统型犯罪网络介入愈发明显,如盗取手机等物品后,迅速通过网络平台销赃变现;知法犯法问题较为突出,绝大部分涉罪未成年人能够认识到从事的行为系违法犯罪,但基于侥幸心理及未成年人刑事从宽政策,仍以身试法。
经分析,致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未成年人自身“失志”。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抵御诱惑及自我保护等能力不足,行为具有盲目性、模仿性和冲动性;过早流入社会,文化水平较低,无一技之长,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易受不良因素影响,自我约束力差。家庭监护往往“失管”。家庭成长环境不良、管教方法不当、监护不力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学校保护存在“失教”。学校管教乏力、法治教育和性教育的不足乃至缺失是未成年人犯罪和被害的重要原因。部分学校控辍保学机制落实不到位,缺乏有效管理措施,致使部分未成年人过早流入社会,为未成年人犯罪和被害埋下隐患。社会保护部分领域“失治”。网约房、酒吧等住宿、休闲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情形极为普遍,易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被侵害提供“温床”、埋下隐患,有些经营者为了获利甚至直接参与犯罪。网络保护有的平台“失位”。互联网的发展,也为色情、暴力和拜金主义等不良信息侵害未成年人提供了渠道,网络空间治理和网络平台监管不到位,致使不良信息成为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未成年人拉车门盗窃、“仙人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多数从短视频平台了解、学习和效仿,并在未成年人之间广泛扩散。相关监管职能部门有的“失责”。行政监管不全面、执法不够严厉,部分领域存在职责不清、规定不全等情形,如电竞酒店、网约房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但相应配套监管尚未跟上,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发、多发领域。多数地方对于涉罪未成年人后续就业问题暂无具体举措,易造成因无业、无经济来源再次实施犯罪的恶性循环。司法保护衔接“失调”。司法机关未建立起一体履职机制。刑事责任年龄、行政拘留执行年龄限制,为部分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提供了“护身符”。
检察机关应以综合履职为切入口,发挥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优势,促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全方位、多维度推进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与治理工作。一是持续推动完善检察综合履职模式。坚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捕、诉、监、防、教”一体、涉未成年人犯罪“一案多查”“多案联查”,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目标,推动完善“一体履职、全面保护、协调有序”的综合履职模式。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注重发挥刑事惩处威慑力,杜绝效仿性犯罪蔓延。完善社会调查工作,依法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更好促进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建立取保候审、不捕、不诉等重点未成年人台账并定期更新,加强与家庭、社区、矫正中心等联系,借助专业力量,开展个案矫治和精准帮教,预防和减少非羁押期间再犯。二是携手各方促推“六大保护”同向发力。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推动构建党委领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体系。协同妇联等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基地,推动家庭保护工作前移,减少问题家庭对未成年人成长的不利影响。依托“法治副校长”职能,督促学校抓实控辍保学、加强法治教育、性教育,提升未成年人守法意识和自护能力,协助处理校园欺凌、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聚焦住宿、娱乐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加大强制报告宣传,以检察建议、工作会商等形式,督促公安等部门加大监管和整治力度。督促网信部门、监管平台,建立不良信息发现、核实、清除机制,净化网络空间。三是助推救助帮扶及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完善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一站式”办案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多元综合救助,给予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重点关注。推动未保办牵头建立辖区未成年人重点群体数据池,汇总涉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辍学、不良行为等及单亲等家庭相关信息数据并定期更新,实现数据共享共治。推动辖区罪错未成年人就业基地建设,将已满16周岁的涉罪未成年人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动员辖区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助力涉罪未成年人更好融入社会,有效防止再犯发生。推进数字赋能,构建覆盖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及犯罪预防、保护救助等多功能数字化平台,加强大数据模型的开发应用。四是不断加强涉未成年人工作队伍建设。以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提升“四大检察”人员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素质,通过特聘检察官助理的形式引进专业人员协助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工作,不断推进工作质效整体提升。同时,倡议政法单位完善涉未成年人工作专人专办,定期开展工作会商、案件交流,进一步明确涉未成年人办案标准和法律适用,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和尺度。加强与第三方专业组织协作共建,发挥“检察+社工”工作模式优势,将专业社工人员、服务与力量引入办案全过程,参与开展心理干预、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工作,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本文系2025年度安徽省法学会课题“检察机关综合履职视角下未成年人犯罪防控机制研究”部分成果,课题立项编号2025YBKT-5。)
(庐江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