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汪艺 记者 尤忠祥)10 月 14 日,记者从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当地一名司机因过度依赖车辆智能辅助驾驶系统,行车时分心看手机引发严重交通事故,造成 2 人死亡、1 人受伤,目前该司机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该起悲剧发生在今年 9 月 10 日。据调查,司机赵某当天驾驶一辆配备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的汽车,行驶在贵池区境内道路上。途中,他对智驾系统深信不疑,不仅没有紧盯路况,反而拿起手机分心查看。正是这短暂的疏忽,让车辆逐渐偏离正常行驶轨迹,径直与对向车道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相撞,瞬间酿成惨剧。
事故发生后,赵某却将责任全部推给了车辆,声称是 “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失常” 导致事故。为厘清该起涉及智能驾驶技术的案件责任,贵池区检察院第一时间联合公安机关展开专题会商,围绕 “智驾系统介入程度”“司机是否尽到监管义务”“事故直接原因” 等关键问题深入核查,最终锁定了核心证据。
办案人员援引《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40429-2021)明确指出,目前市面上主流的智能驾驶系统多为 L2 级(组合驾驶辅助),该类系统虽能辅助完成自适应巡航、车道保持等基础操作,但按照标准要求,驾驶员必须全程与系统共同执行驾驶任务,承担持续监管责任,绝不能当 “甩手掌柜”。
经查,赵某分心驾驶的行为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其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决定性因素,因此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针对此案,检察机关特别向广大驾驶员发出提醒:开启智能辅助驾驶不代表可以 “免责”。L2 级辅助驾驶无法应对复杂路况,驾驶员必须保持 100% 专注。只有经权威鉴定确认事故完全由车辆制造或设计缺陷导致,且驾驶员无违规操作时,车企才可能承担责任;若驾驶员自身存在分心、违规等行为,责任仍需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引发重大事故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