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孟蝶 王海怡 记者 王原)“握着 30 万到账货款,心里总算踏实了!没拖垮对方,还解了我们的急,这调解真管用。” 10月13日,安庆某混凝土建材公司负责人李女士,向大观区法院法官连连道谢。同一周内,另外 3 家建材公司也与欠款企业和解 —— 法院靠 “以保促调” 机制,快速化解 4 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涉案超 240 万元,实现 “双赢”。
事情始于今年 8 月,4 家本地建材公司,分别给建筑、机械等领域的 4 家企业供混凝土,约定 “次月结货款”。前期合作顺利,9 月起对方却陆续拖欠,金额从 30 万元到 80 万元不等。
“垫资买材料、付运费工资,货款拖俩月,公司账户只剩几万,下批原材料都快买不起了。” 李女士说,团队 5 次上门协商,对方要么说 “上游没结款”,要么避而不见。10 月初,4 家建材公司只好起诉,并申请诉讼保全,想冻结对方账户保货款。
法院 1 个工作日就审核完材料,依法冻结了 4 家被告的基本账户。没想到次日,被告企业就急着打电话求调解。
“起初以为是恶意拖欠,深入了解才知另有隐情。”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一家机械企业负责人说:“上游欠我们 80 多万,账户一冻,工资发不出,订单还被催违约金,真不是故意不付款。”
承办法官查了被告信用记录,发现被告过往无失信、本地口碑好。“简单判决会让被告陷危机,原告权益也不能丢。” 于是他决定先分别沟通,再组织面对面协商。
对被告,承办法官算 “两本账”:“法律上要付 5% 违约金、影响信用;主动协商能要宽限期、保信誉。” 欠款企业负责人当即承诺 “先付诚意金,剩下分 3 个月还”。
对原告,承办法官引导换位思考:“逼垮对方,余款难追;给宽限期,还能省诉讼成本、保合作。” 李女士起初担心 “后续不付款”,法官提出 “首笔付不低于 30%+ 协议公证 + 第三方担保”,彻底打消她的顾虑。
10 月 10 日,调解有了结果:4 家被告当场付 20 万元至 50 万元,共 140 万元;原告当天申请解除保全。“账户一解冻,我们就付上游货款,第二天恢复采购,保住 200 万元订单!” 欠款企业负责人很激动。
“‘以保促调’不是施压,是用刚性保全推动企业正视问题,用柔性调解找平衡点。” 大观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说,这种方式不干扰企业经营,还能快兑原告权益,比单纯判决更贴合需求。该庭长表示,接下来,法院会继续深化这一机制,用 “刚柔并济” 的司法服务,优化本地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