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紧扣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将“检护青绿”品牌作为“益路护宁”主品牌在生态保护领域的战略支点,创新构建“司法办案+生态修复+源头治理”闭环体系,探索出一条基层检察机关服务绿色发展的实践路径。
创新体制机制
筑牢生态保护法治根基
宁国市检察院深化跨部门协同治理。自2020年设立全市首个生态环保检察官办公室以来,与青龙湾管委会、农业农村局相继建立“线索移送”“联合巡查”“协同办案”等协作机制,打通执法司法壁垒。截至目前,已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件48件,非法狩猎公益诉讼案件55件,向违法行为人索赔破坏生态环境修复费用、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共计139万余元。
同时,推进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河长办出台《河长制监督协作意见》,构建线索互通、惩治联动、修复共抓、宣传协同的流域治理新模式。累计开展联合巡河100余次,推动河边垃圾整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等问题有效解决,筑牢乡村生态屏障。
此外,宁国市检察院还推动双向衔接转化机制,与市人大、政协联合建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实现监督资源高效流动。在办理河沥溪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公益诉讼案时,通过转化代表建议精准锁定文物破损线索,不仅督促修缮了“程家大屋”等重点文物,更推动争取到230万元修缮资金,实现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获评省检察院、省住建厅典型案例。
探索修复路径
破解生态治理难题
在生态修复方面,宁国市检察院创新“碳汇+司法”修复模式。2025年,该院引入“林业碳票+生态司法”,成功办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以认购省级林业碳票方式履行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形式成功调解,系全国首例。该模式破解了“损害难量化、修复难持续”困境,推动破坏者从“砍树人”向“护绿人”转变。
同时,构建替代性修复体系。创新设立宣城市首个公益诉讼渔业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推行“劳务代偿”“技改抵扣”等替代修复方式。在办理非法捕捞案件时,将生态赔偿金精准用于青龙湾流域增殖放流鱼苗,累计放流鱼苗超80万尾,生态赔偿履行率提升至新高点。
强化品牌引领
释放生态司法效能
2025年,宁国市检察院围绕“益路护宁”检察公益诉讼主品牌的整体部署,精心打造并深化拓展生态保护子品牌——“检护青绿”。一方面,推动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修复”转变,聚焦打击、监督、保护全链条,完善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等制度,创新“碳汇+司法”、以劳代偿等模式,强化生态司法保障。另一方面,推动品牌工作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治理”和“源头预防”拓展延伸,通过类案分析发现行业性、区域性、制度性风险隐患,推动形成规范性文件或地方法规,促进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