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认领的公告
版次:4 2025年09月30日
为规范公安机关涉案资金账户管理,我局排查清理出一批2012年至2013年期间滞留专户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共计人民币41000元,因相关案件已经办结,当事人无法联系或未前来办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发布保证金认领公告,请相关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二代身份证、相关法律文书、银行转账凭证等手续到原办案单位办理相关认领手续。若本人无法自行前来,可委托他人持以上资料和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到原办案单位办理相关认领手续。
特此公告
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