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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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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安徽法制报

金寨检察对两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日期: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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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8版:法治融       上一篇    下一篇

金寨检察对两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版次:8  2025年09月29日

本报讯(通讯员 邵思远)“通过这次案件,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谢谢检察官一直以来的关心和帮助,我今后会努力学习一门手艺,好好生活的。”陈某说。“谢谢检察机关给我重新改过的机会,考察期虽短,但在检察官的帮助下,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请大家放心,我绝不会再犯。”徐某说。

9月19日,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对未成年被不起诉人徐某、陈某宣告不起诉决定并予以训诫。在办理陈某寻衅滋事案及徐某盗窃案中,承办检察官多次开展走访调查与社会评估。二人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在检察机关督促下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谅解,悔罪态度诚恳,且均认罪认罚,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法定条件。

今年3月17日,该院依法对陈某、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分别设定6个月考验期。考验期内,检察机关通过不定期电话视频回访、要求定期提交书面思想汇报等方式开展跟进帮教,并运用线上渠道持续进行法治教育,帮助其树立法治观念。考察期满后,经综合评估,该院依法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宣布教育仪式上,检察官详细阐明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告诫其要深刻反思、悔过自新,严守法律底线,创造幸福生活。

此次仪式体现了金寨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通过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以耐心引导、精准帮扶,用法治力量为迷途少年点亮“重生”之路,护航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