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2-07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安徽法制报

出险后隐瞒驾驶员身份 保险公司能否拒绝理赔?

日期:09-30
字号:
版面:第4版:法律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

出险后隐瞒驾驶员身份 保险公司能否拒绝理赔?

版次:4  2025年09月30日

编辑同志:我丈夫驾驶以我的名义投保的小车右转弯时,与路边树木相撞,导致小车受损。由于担心招麻烦,在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时,谎称是我驾的车。请问:出险后隐瞒驾驶员身份,保险公司能否拒绝理赔?读者:高莉莉 

高莉莉读者:保险公司不能拒绝理赔。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也指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与之对应,对非所有人驾驶车辆导致的交通事故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的情形包括:未经所有人允许而驾驶;所有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尽通知义务,导致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无法确定。

结合本案,虽然你隐瞒了事故发生时的驾驶员为你丈夫,但你丈夫驾车经过了你同意,你丈夫具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且交警部门已经明确认定系你丈夫驾车右转弯时因操作不当与路边树木相撞,致使车辆受损,加之小车的损失可以确定,即并非无法确定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决定了保险公司不能以拿报险时隐瞒了驾驶员身份说事。

本期信箱由江西兴国县人民法院法官颜梅生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