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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安徽法制报

“放水养虾”巧破执行僵局

日期: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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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综治·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放水养虾”巧破执行僵局

版次:4  2025年09月29日

芜湖讯(黄莺 张弦)“‘放水养虾’这法子好!虾塘活了,人也有了盼头!”看着塘口重现生机,被执行人朱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日前,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创新采用“放水养鱼”式执行和解方案,在繁昌区4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全程见证下,成功盘活了一起因经营困境陷入“执行不能”僵局的小龙虾养殖纠纷案。

2024年5月,朱某因承包160亩虾塘养殖小龙虾,陆续向饲料供应商吴某购买了近3万元饲料,仅支付部分货款。养殖过程中,朱某又遇技术难题,导致虾苗大量死亡,投入血本无归,无力偿还剩余的27250元饲料款,被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经全面查控,确认朱某名下确无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可供直接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深入走访发现,虾苗死亡致使朱某债台高筑,一次性清偿已不现实。

面对困境,执行法官并未机械采取“一封了之”的强封手段,而是转变思路,提出“与其杀鸡取卵,不如放水养鱼”的执行策略。经多次与申请执行人吴某沟通,详细说明朱某实际困难和虾塘持续经营潜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放水养鱼”式分期履行和解协议:法院对虾塘采取“活封”措施,允许朱某在监督下继续经营;朱某则以“上市一批、还款一批”的方式分期履行债务。

为增强执行透明度和公信力,法院特邀4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首期还款。现场,朱某通过微信转账向吴某支付3000元,并承诺后续会严格按约履行。一名代表感慨道:“执行不是只有强制,更要讲究温度与智慧。法院既维护债权人权益,也为被执行人留下希望与机会。”

据了解,近年来,繁昌区法院持续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灵活运用“活封活扣”、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柔性措施,精准帮助暂时陷入困境的经营者渡过难关。“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不仅激活了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更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为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民生注入法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