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旧公章作废的公告
版次:4 2025年09月23日
为规范协会内部印章管理,经协会理事会研究后批准,我协会现宣布:原安徽省经济记者协会报纸专业委员会、安徽省经济记者协会广播专业委员会、安徽省经济记者协会电视委员会、安徽省经济记者协会摄影委员会、安徽省经济记者协会女记者专业委员会、安徽省经济记者协会期刊专业委员会、安徽省经济记者协会财贸记者委员会、安徽省经济记者协会广告专业委员会、安徽省经济记者协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家委员会、安徽省经济记者协会理论研究院专业委员会等原旧公章,自登报公告之日起正式作废,停止使用,新公章启用另行公布。自此公告日起,任何人、组织等以我协会名义使用上述旧公章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证明及开展的一切活动,均属无效,本协会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盗用、冒用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安徽省经济记者协会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