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蒋玮 记者 梅觉明)9月12日,宣城市宣州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功能,成功化解一起涉企行政争议案件。此次调解既维护了行政执法权威,又切实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也是该局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创新工作方式、以法治力量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生动实践。
据悉,申请人宣城某文化发展公司及宣城某体育发展公司,不服被申请人宣州区某行政执法部门于今年4月15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宣州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两家企业认为,被申请人认定其“违法收取费用”无事实依据,且宣城某体育发展公司并非共同违法行为人。
因该案直接涉及企业核心权益,宣州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复议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全面审阅案卷材料,深入调查案件事实,细致分析争议焦点、法规适用依据及行政处罚决定的适当性,同时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在确认企业与执法部门均有调解意愿后,工作人员当即决定启动调解程序。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复议为民、复议助企”理念,严格秉持依法调解原则,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职能优势。一方面,复议调解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指导行政执法部门严格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最小损害原则”,从助企纾困角度重新考量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并向执法部门详细说明企业的整改情况及实际经营困难;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召开专题调解会、搭建面对面沟通平台,针对案件争议焦点逐一释法说理,引导企业正确认识自身行为,逐步促成执法部门与申请人达成共识。最终,被申请人主动在法定幅度内降低行政处罚幅度,申请人也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双方正式签署调解书。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又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生动彰显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服务理念。宣州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优化涉企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涉企复议案件调解机制,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理性维权,为宣州区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