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黄玉龙)近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精准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成功监督一起社区矫正对象因赌博被撤销假释的案件。当事人闫某在假释考验期内参与赌博,被依法收监执行剩余刑期一年一个月十七天,这一结果彰显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法律监督的刚性。
2022年4月,闫某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因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监狱于2022年3月10日提出假释建议,并报送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于同年4月6日裁定予以假释,考验期自2022年4月10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止。
然而,就在假释考验期届满前5天,闫某在邻县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五河县司法局随即就撤销假释事宜征求县检察院意见。
五河县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通过查阅矫正档案、考勤记录及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认定闫某的行为已违反假释监管规定,符合撤销假释的法定条件。2023年5月30日,该院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监督意见书,建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建议。
五河县司法局将案件材料及意见书报送至蚌埠市司法局。经蚌埠市司法局实质审查,并将案卷材料及检察院意见抄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征求意见后,蚌埠市检察院回复明确支持撤销假释的建议,确认闫某依法应当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2023年5月31日,蚌埠市司法局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撤销闫某假释。6月19日,法院依法作出撤销假释的裁定。6月26日,闫某被送交监狱执行剩余刑期。面对这一结果,闫某悔不当初:“一时心存侥幸,放松自我要求,现在真的很后悔。”其家属也对其再次违法表示失望,希望其能真正吸取教训。
五河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假释是对表现良好服刑人员的一种激励措施,但考验期内一旦违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该案通过“全程监督+精准履职”,既维护了刑罚执行的权威,也警示社区矫正对象必须时刻遵守法律,绝不触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