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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落处山青水秀

日期: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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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2版:政法一线       上一篇    下一篇

法槌落处山青水秀

歙县法院深渡法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

□本报通讯员 孙京

版次:2  2025年09月04日

近年来,歙县人民法院深渡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健全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不断探索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方法和路径,交出一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法治答卷。

筑牢山水画廊司法保护屏障

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歙县法院成立首个“司法保护新安江工作站”,凝聚公安、海事、社区及人民调解员等多元力量,组建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基层法庭“五合一”的“新安江保护合议庭”,由深渡法庭归口管理,实现环境资源纠纷多元调解、法院断后保障。2021年以来,妥善化解非法排污、倾倒垃圾、非法捕捞等涉新安江环境资源纠纷117件。黄千高速施工随意排污致鱼死亡,督促施工方赔偿13万元,让破坏生态者买单。打破传统护水守山单一保护,设立古民居、非遗和名优农产品、重点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点,逐步探索出“江里水、水下鱼、岸上村、村中房、山间树”的五个“全覆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体保护的司法保护新安江特色模式,实现了生态保护与传统风貌的有机统一,最高法院、省高院分别组织西北五省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实地视察深渡法庭新安江司法保护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

做实村落徽州司法惠民工程

结合辖区库区、山区、景区特点,深渡法庭因地制宜打造“水上流动法庭”“农业时令法庭”“旅游巡回法庭”,服务保障徽州山水人文资源转变为乡村美丽经济,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借助水上交通,把法庭从审判大楼搬到轮渡小船上,吸纳包括全国人大代表、乡贤、退休法官在内的多元调解队伍,本着“说走就走、说到就到、有事说事、没事便民”原则,设立方便辖区十万群众的“水上流动法庭”,参与调解渔民上岸、畜禽养殖退养等纠纷60余件。结合辖区茶叶、菊花、枇杷、山核桃等特色种植业发达的特点,坚持“庭审地点离家近,开庭时间群众定”思路,打造助力万亩园林的“农业时令法庭”,不违农时、不误农事、不添诉累,年均错时办理各类案件70多件。深渡法庭辖区有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新安江山水画廊和“中国东部自驾游天堂”的“皖浙1号旅游风景道”两处重点景区,涉及游客、渔船、渔民的纠纷每年都有发生。深渡法庭紧盯旅游纠纷流动性大、时效性强的特点,与乡镇司法所、旅游执法部门等优势互补、协同发力,拓展“皖浙1号旅游风景道”法官工作室范围,开辟涉旅纠纷绿色通道,即到即办、快审快结,提供全域旅行无忧司法服务,2024年处理的11件纠纷平均耗时仅2天左右。

探索新安山居同心共治新路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完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设立2个生态修复基地,定期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工作,放流鱼苗10余万尾、补植复绿8.9亩。深化司法互助、信息互通、江湖联保,深渡法庭与新安江下游浙江省淳安县法院威坪法庭签订跨省绿色司法协作协议,定期召开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座谈会,携手开展沿岸补植、入侵物种清除等公益共保活动。强化法庭与村镇基层组织互动,打造“沉浸式”普法机制,培育并提升全社会保护环境意识,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源头预防环境保护纠纷。组织相关旁听庭审7场、公众开放日4场、普法宣传40余次,策划“保护新安江 鱼你同行”公益直播,编排《法治护航美丽新安江》舞蹈演出,结合徽州“禁渔碑”“禁伐碑”传统乡规民约教育引导群众,2024年破坏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案件同比下降66%,2025年破坏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案件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