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玉琳)“手心手背都是肉,你们兄弟姐妹几个,都是做了父母的人了,谁忍心让老父亲为了‘由谁来养’而备受煎熬?”村干部一句朴实的话,让原本争执不休的几人默默低下了头。8月5日,阜南县人民法院赵集法庭将法庭“搬”进阜南县新村镇张楼村村委会,联合村委会干部成功化解了一起棘手的赡养纠纷,为七旬老人陶某某的晚年生活撑起了法律与亲情交织的保护伞。
据悉,陶某某现已73岁高龄,身患残疾、体弱多病且丧失劳动能力,无任何收入来源,生活难以自理,但陶某某的子女们未尽到赡养义务,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陶某某诉至阜南法院。
调解前,该案承办法官李清桃主动联系张楼村村委会干部熟悉掌握双方当事人的家庭情况,摸清矛盾症结并协商相关事宜。调解过程中,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盾,清晰阐明赡养老人是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村干部凭借对家长里短的熟稔,从传统伦理与道德方面对子女们进行说理,告诫其赡养父母不仅是流淌在血脉中的伦理自觉,更是法律赋予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过长达3小时的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子女们深刻自省,当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
此次“法官+村干部”的携手调解,将法院专业力量与村委本土优势互补,让法律权威与乡土人情共同发力,避免了亲情对簿公堂的撕裂,打通了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是基层治理新路径的精彩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