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江苏省 免收高速救援拖车吊车费
版次:1 2025年08月26日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9月起,江苏免收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拖车、吊车费用。
通知明确,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实施,主要由其建立的专职救援队伍承担,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清障救援机构遵循安全、高效、规范、就近的原则,将高速公路故障车辆免费拖移至最近的出口处或服务区,事故车辆则免费拖移至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如确有必要对事故车辆、故障车辆及其装运的货物进行起吊作业,免收吊车费用。(白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