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8月15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黟县人民法院联合县纪委深入宏村镇大同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参观交流活动,强化司法护航绿色发展的责任担当。
大同村坐落于黄山南麓,以“生态宜居、乡风文明”闻名,荣获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村”。35种包括黑麂、白颈长尾雉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栖息在此区域,彰显着大同村绝佳的生态环境。
夏日炎炎,深入大同社区保护地最深处的源溪组,却是凉风习习,河水清澈见底,石斑鱼等在其间尽情嬉戏,青砖黛瓦与绿水青山为伴,被田园茶林相拥,无一不展现着大同村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显著成果。干警与当地村干部共话司法守护生物多样性之策,发放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资料,结合典型案例,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此次活动也进一步强化了法院干警对“生态司法+基层共治”模式的认识。黟县法院表示,接下来,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从“末端惩治”向“源头预防+生态修复”转型,为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