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清脆落下,法治的声音在湖山之间交迭回响。
8月13日上午,黄山市黄山区龙门乡轮渡村太平湖畔,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在此公开审理。这是环太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自7月29日揭牌以来的首次巡回审判,当地干部、群众30余人到场旁听。
经黄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月11日,被告人王某某在黄山区汪王岭山林中,以设置钢丝弹簧套陷阱的方式捕获黑麂1只,并委托他人去毛开膛处理。2月13日,王某某经他人帮助推销,将黑麂肉以2010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并邮寄至买家朋友处,王某某从中获利1700元。2月22日,办案民警查获部分黑麂肉块。经林业局认定,“钢丝弹簧套”为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黑麂,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自然生态平衡,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合议庭经慎重评议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其退出的违法所得二千零一十元及支付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三万元,上缴国库。
祖祖辈辈和山水打交道的村民,或许一直觉得“山里的野味、水里的鱼虾”是自然的馈赠,对生态保护的法律边界不太清楚。经过多年宣传引导,巡回审判更是把案例摆到眼前,让大家实实在在明白了“哪些红线碰不得”。现场,一名旁听群众感慨道:“以前只知道不能随便打鸟,没想到猎捕保护动物后果这么严重,不仅要坐牢罚钱,还破坏了太平湖的生态,以后谁也不敢再存侥幸心理了!”
“今天我们把庭审现场设在太平湖畔,就是要让司法审判走出法庭、贴近群众。”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表示,黄山区法院将持续发挥环太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作用,通过巡回审判、生态普法等多样化举措,凝聚司法、行政及社会各界的保护合力,“用法律的刚性守护山水的灵性,让太平湖的碧水青山永远成为子孙后代的生态福泽。”